节能减排政策正在加码和细化。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近日表示,今后5年,我国将对节能减排官员问责,实施多项节能减碳重点工程,通过淘汰落后与资源税改革“长短结合”等多种方式,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已获得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明确了今后5年节能减排的6项重要工作。近日,解振华对会议提出的诸多措施给予更加细致的分解和阐释。
解振华表示,国家将确定各地区“十二五”的能耗和碳强度下降的目标,对于地方节能减排、降低碳强度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考核的结果将向社会公告,并实行问责制。目前上述目标已经全部分配至全国各省区市,接下来还将继续落实到各个行业。
如果说淘汰落后产能是短期内可以取得“立竿见影”效果的举措,那么,深入推进资源税改革和资源性产品价格机制改革,则意在解决中国推动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
解振华表示,中国将完善相关的经济政策,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关系,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深化采用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产品的激励机制,推进资源税改革,推动落实和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并加大各类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低碳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资源税改革目前仅在新疆试点,尚未推广到全国。而与之相关的资源能源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有望在“十二五”期间有所突破。
不仅在资源税改革领域,在低碳省、低碳城市发展方面也有望继续扩大范围。我国去年8月启动低碳省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5个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8个市成为首批低碳省、低碳城市试点地区。
此外,还有数项试点工作也有望在“十二五”期间推进。解振华表示,未来5年,我国将健全节能环保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推广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推动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设。
我国还将推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的特许经营,加快节能环保标准的体系建设,建立领跑者的标准制度,促进用能产品能效水平快速提升,探索建立低碳产品标识和认证制度。
为了在“十二五”期间切实实现节能减排,我国还制定了一揽子雄心勃勃的“重点工程”和“示范工程”。解振华说,目前已经确定在“十二五”期间推行的“重点工程”和“示范工程”包括:节能改造工程、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工程、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污染治理工程、火电脱硫脱硝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