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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12年,财政部门将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继续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健全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清理归并部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健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进一步均衡省以下财力分配。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
二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公共财政预算,全面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继续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健全预算编制和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制度,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
三是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增值税制度,在一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逐步从制度上解决货物与劳务税收政策不协调的问题。完善消费税制度,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和引导合理消费。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认真总结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研究制定环境保护税费改革方案。按照正税清费、分类规范的原则,继续清理整合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同时,大力支持价格、金融、教育、文化等领域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