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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实现“民富”,政府就应“多予少取”——全国两会近在眼前,减税呼声调门渐高。
记者多方获悉,此次提交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的多份政协提案都涉及减税问题,呼吁政府“多予少取”,出台力度更大、更为全面的减税政策。
眼下普遍存在的,城乡居民收入增速跑不赢GDP增速以及财政收入增速的现象引起政协委员们的广泛关注。农工党中央在提交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的提案中直言:我国现行财税政策存在三大问题,即税收占国民收入的比重过大;税收增速过快;部分税税率高且存在重复征收。
一边厢,政府财政收入总量直线上升,与GDP增速愈行愈远;另一边厢,绝大多数城乡居民的收入增长缓慢,内需不振,中小企业步履维艰,生存困难。对比如此鲜明,“目前企业和个人税负过重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转型的深层次问题。”农工党中央指出:要实现“民富”,政府就要“多予少取”。
所谓“多予”,就是要加大民生投入,努力提高居民收入,让民众普遍富起来;而“少取”则是减税降费,通过降低政府收入比重来提高居民收入比重。
从去年开始,包括提高个税起征点在内的结构性减税措施接连出台。在农工党中央看来,“减税力度依然不够。”
至于具体措施,农工党中央建议借鉴发达国家经验,“从拉弗曲线(描绘税收与税率关系的曲线。一般情况下,税率越高,政府的税收就越多;但税率的提高超过一定限度时,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投资减少,收入减少,即税基减小,反而导致政府的税收减少)出发,采取全面的减税政策。”
“针对企业、个人的减税政策面应该更宽,减税税种应该更多,力度应该更大。”农工党中央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在落实减税的过程中,优化税制结构的步伐也应加快。民革中央建议:“十二五”时期,着重税制结构优化,做到有重点、有选择性地减税。
就地方税体系而言,“发达地区推行房产税有助于地方摆脱土地财政依赖;而在资源丰富西部地区,推广资源税一方面可以提供强有力的收入来源,同时又有利于节能减排。”
税制结构优化的另一个重要领域是财产税。民革中央指出,从国际的横向比较看,我国的税收结构中财产税等直接税占比太低(不足30%),中低收入群体为税收做了很大贡献,税收对贫富差距的再调节功能没有得到很好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