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经报
4月15日,经合组织(OECD)在其公布的最新《经济政策文件》中指出,OECD大多数国家的公共财政都迫切需要内容广泛的财政整顿计划,特别是那些受债务危机影响、预先存在问题的国家以及那些正着手处理社保支出不断飙升的国家更需要可持续的财政整顿计划。
2011年,OECD国家的公共债务平均占GDP比重跃升至100%,日本的公共债务占GDP比重则高达200%,只有挪威和瑞士的公共债务占GDP比重有下降趋势。
OECD《经济政策文件》进一步指出,从总体上看,OECD国家公共债务规模应占GDP比重为50%,尽管国别不同,目标会有所不同,但50%的这一标准相对于使经济运行弱化的70%至80%公共债务占GDP规模而言是相对安全的。
OECD强调,削减公共债务规模面临最大的困难是不断飙升的通胀率。同时,财政整顿的短期效应与长期可持续性之间的作用也是各国面临的难题。财政整顿不但关注削减公共支出,更要解决未来支出增大的压力,而OECD成员国目前都要面对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公共支出不断上涨的压力。
OECD《经济政策文件》提出,经合组织(OECD)成员国应在扩大税基的同时,关注不动产税与矫正税,以此来解决税收扭曲现象。同时,OECD成员国应从削减支出与扩大财政收入入手让财政赤字规模占GDP的比重达到7%的平均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