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矿产品价格已步入下行通道,为资源税从价计征提供了非常好的时机,如果错失这一机遇将非常可惜。”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段连敖在财政部近日召开的资源税改革类人大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上表示。
“在资源税改革问题上,目前各界已基本达成共识,”段连敖说,我国目前的矿产开发有个根本问题没解决,就是矿虽是国家的,但开发出来的利润绝大部分是企业的,这非常不合理。他认为应当抓住当前矿产品价格下行这个契机推动资源税改革扩围。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理工大学副校长孟祥瑞则建议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开展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试点工作。
“随着资源市场价格的逐年上升,煤炭资源税实际税负不断降低,资源税调控作用难以发挥,应适时实行煤炭资源税改革,选择部分地区试点。”孟祥瑞认为,“从量计征虽然简单易行,但不科学、不合理。”
与上述几位全国人大代表不同,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富荣建议对同一个矿种实行差别税负。理由是:同样是磷矿,但基于品位不同、开采条件不同等因素,磷矿价值及公司利润差别很大,所以,需要国家税收发挥灵活的杠杆、导向作用,对资源好的企业适当提高税负,对低品位开发、贫矿开发给予轻税政策。
“各位代表的建议我们都听到了,我们会逐步消化各方意见,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财政部税政司司长贾谌在与代表们交流时表示。“对代表的建议,能采纳的立即采纳,能早办的一定早办,能办到位的坚决办到位。”财政部部长助理胡静林强调。(来自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