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其中提出国家将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并力争在三年内将网络发票推广到全国。继年初在北京、浙江、广州等22个省市开展网络(电子)发票应用试点後,这一意见稿的出台将网商缴税进一步提上议事日程,牵动无数中小网商的神经。
今年初,国家税务总局等八部委联合发布了《关於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表示,今年将对北京、广州、成都等22个省市深入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其中开展网络(电子)发票应用试点被广泛关注。这意味著未来在网购时可以立即获得发票。
对於电子发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在官网发布《意见稿》,作出进一步说明: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网络发票应登录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如实完整填写发票的相关内容及数据,确认保存後打印发票,经系统自动保存数据後即完成发票信息的确认、查验。
意见稿明确,单位和个人取得网络发票,应及时查询验证网络发票信息的真实性,对不符合规定的网络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天猫商城一位成都网店老板,该家网店是某女鞋公司的销售窗口,“因为现在公司已经替我们缴过经营所得税,如果网店和公司不用重复征税,那么应该不会对价格产生什么影响。”
一名在淘宝网经营服饰的广州皇冠卖家表示,目前还不清楚征税办法是地方性还是全国性。不过若全面征税,商家的成本一定会上升,商品不可避免会涨价。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莫岱青认为,推广网络发票对於大型电商也许并无影响,但对於中小电商或者中小卖家,特别是对淘宝的“C店”来说,还是有一定影响的,“因为这些小卖家大多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不具备开发票的资格,网络发票的推广势必造成这些小卖家的运营成本上升,。”
“这种成本的上升,最终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网购赖以生存的商品价格优势将不复存在。”莫岱青说。(来自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