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在近日召开的全国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上提出了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总体要求,即构建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
宋兰强调,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重点是做好五方面工作。首先要做好纳税服务工作。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重点,切实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切实增强税收法律法规与管理措施的透明度和确定性,扎实做好纳税风险提示工作,着力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做好纳税人维权工作,重视做好税收法律救济工作,积极促进涉税中介服务发展。
此外,以数据信息的采集和应用为重点,切实加强税收风险分析监控。深入开展税收收入分析与预测、税收政策效应分析、税收经济分析。做好纳税评估工作,运用柔性手段,帮助纳税人消除税收风险,提高税法遵从度。规范纳税评估程序,改进纳税评估方法,加强对纳税评估工作的监督制约。
宋兰表示,税务部门要坚持依法文明稽查,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增强税务稽查威慑力,维护税法严肃性,营造公平正义的税收环境。做好执法监督工作,创新执法督察手段,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严格实行行政问责。
宋兰指出,要加强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建设。立足解决制约税收征管实践的难点问题,增强前瞻性,抓紧做好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平衡配置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做到既适应加强征管、保障收入的需要,又满足规范权力、优化服务的要求。探索建立包含税法遵从度、纳税人满意度、税收流失率、征纳成本等在内的税收征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努力做到能量化可操作,客观评价税收征管工作成效和纳税人税法遵从程度。
宋兰还特别强调,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必须坚持依法行政、诚信服务、科学效能、监督制约的基本原则,实现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目标。(来自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