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各地税务机关积极推进网络发票试点工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共有36个省、市的税务机关开展了网络发票试点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表示,随着网络发票的推广应用,税务机关将力争在3年内把网络发票推广到全国。
据了解,目前进行网络发票试点的税务机关包括19个省、市的国税系统和17个省、市的地税系统,发票涉及国税机关管辖的工业、商业、加工修理修配和机动车销售等行业,以及地税机关管辖的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服务业、娱乐业和文化体育业等行业,涵盖通用机打发票、机动车销售发票、二手车销售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等发票种类。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经使用网络发票的企业达162万户。
所谓网络发票,是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登录税务机关网站或使用具备网络通信功能机具开具的直接将交易信息传输到税务机关后台系统的一种机打发票。网络发票区别于传统的手工发票和定额发票,具有成本低,填开数据真实,便于实时查验发票真伪等优点。推广网络发票有利于提高发票查询的及时性,有利于防范和打击发票违法行为,有利于强化税源控管,降低办税成本。
据了解,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已将网络发票管理系统纳入金税工程三期,为全面推行网络发票管理系统提供制度支持和技术平台。为了保障网络发票管理系统的管理需要,规范在线开具网络发票行为,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正在抓紧研究制定《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管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扩大网络发票试点范围。(来自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