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楼市经历了限购、限贷、限价为主的严厉调控,但人们期待房价有更进一步回落,不约而同将希望寄予房产税扩容。然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在回复网民留言时称,房产税扩容方案及细化的征收标准和办法尚未最终确定。同时表示,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投机行为,但对其抑制房价的作用不能高估。
房产税扩容仍在研究
对于网友“房产税何时开征”的提问,国税总局回应说,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增加了住房的持有成本,有利于引导购房者理性地选择居住面积适当的住房,从而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也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但国家税务总局同时表示,由于对个人住房征税涉及面广,且需要一系列的配套制度,扩大试点方案以及细化的征收标准和办法尚未最终确定。
据了解,上海、重庆两市于2011年1月28日启动了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工作。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正会同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总结沪、渝两市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推进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问题。
房产税扩容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对本报记者说,业界对扩容有两种观点,一是房产税以试点方式扩容,另一种是以人大立法方式,直接推开,但征收范围、税率多少还需多方商讨。
专家余丰慧分析说,房产税征收也面临着一些现实困难。全国住房登记系统没有联网是最大困难。是按照评估价格征收或按照交易价格征收,还是按照原值征收?是所有住房全部征收,还是第二套甚至第三套以上住房开始征收?是征收增量房,还是所有存量房都征收?都需要仔细研究,毕竟牵扯广大住房所有者的利益。
须防征税反而推高房价
专家指出,人们期望通过房产税抑制房价是寄予了过高希望。国家税务总局指出,由于增加了住房持有成本,房产税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投机行为,但其作用是有限的。
“人们对房产税在认识上有过高预期。房产税不是用来打压、抑制房价的,国税局说出了一个事实。”陈国强说,房产税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是主要税源之一,高的征到50%,通常在20%-30%,如果在我国实施,将是地方政府稳定的税收来源,可以改变当前地方政府高度依赖土地财政的现状,也可以抑制贫富分化,同时改变一些人投资房产的预期,有助于抑制对房地产的投资投机行为。
征收房产税其中还有很多学问,若行使不当,会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周立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第一,从经济学原理说,在任何商品上施加税都会推动该商品交易时价格增高。第二,对私有房产征收税,会抑制持有房产人的动机和欲望,导致持有数量下降,持有意志下降。征税时不仅要看到其好处,还要看到征税的可征性和征收方法。房产税实施后,如果纳税人不交税,主管部门又不能对其停水停电,就只能在其买卖时补税,买卖时征税等于增加了营业税,不是持有税,这时,前面谈到的原理就起作用了,结果不是抑制了投资投机需求,而是使房价上涨。
有分析认为,只要房价走高的预期不改变,卖房者将会把历年缴纳的房产税加到房价里,从而提高房价而不是降低房价。若这样,房产税抑制投资投机、平抑房价的效果将非常有限。
供需关系最终决定房价
决定房价高低的关键是供求关系。国税总局指出,调控房价、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运行需要财政、金融等经济措施与行政措施相互配合。住建部专家表示,房产税目标不是调控房价,房产税从来不是调控房价的手段。
融创中国董事长孙宏斌认为,房产税开征与房价关系并不大,房产税控制不了房价。影响房地产行业的根本原因还是市场因素:经济基本面对于整个行业的影响,远比宏观调控更为深刻和巨大。
“经济学原理指出,所有商品的价格都是由供需决定的。”周立说,人们对房产有居住和投资两个需求,后一需求增加了调控房地产的复杂性。今后要想调控好房价,就需要对房地产的居住和投资功能进行分类指导,政府要想办法保障百姓的居住需求,比如对一套住房要保证,在不影响居住功能实现的同时,再满足人们投资多套住房的需求,达到人人有房住、放开投资的效果。(来自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