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就拟议中的2012年消费税(修正)草案在7月间展开了为期三周的公众咨询,共收到57项建议。
财政部决定接受其中24项建议,这些建议将包括在政府向国会提交的2012年消费税(修正)法案中。
修正法案最主要的变化,是投资级黄金和贵金属的进口与供应将豁免消费税。
副总理兼财政部长尚达曼年初发表2012财政年预算案时宣布,从10月1日起,投资级黄金和其他贵金属的交易可豁免消费税。
关键在于,所交易的黄金必须符合相关定义——纯度999.99的投资级黄金,并由受认可的提炼商制造。
有公众建议新加坡效仿欧盟和英国的做法,让纯度91.6%的黄金(916金)也能豁免消费税,但是被财政部回绝了。
财政部昨天在回应中说:“我们的政策是为了促进贵金属的批发交易,而不是零售市场。参与的银行购买实物黄金,是作为一种金融产品。”
它补充,只有那些被国际交易所接受的金条,可豁免消费税。
此外,一些金币被视为与金条无异,也是可作为投资的金融资产,因此政府将豁免这些金币交易的消费税,不过,这些金币首先必须满足“投资级”的特点,包括最低纯度,而这方面的标准,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一致。
此外,可豁免消费税的金币也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在发行国家是法定货币;二、价格主要由现货市场决定而不是收藏家;三、易于在国际市场交易。
也有公众建议财政部不要指定提炼商,但这也被财政部否决了。
财政部表示,符合资格的提炼商,必须获得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ondon Bullion Market Association,简称LBMA)或伦敦白金钯金交易市场(LondonPlatinum&PalladiumMarket,简称LPPM)的认可。
它表示,虽然非LBMA金条也能在国际上交易,但并不能用作商品交易所的交付。
另一方面,财政部接受了公众的建议,决定把纯度99.9%的SilverAmericanEagle也包括在豁免消费税的名单中。
2012消费税(修正)法案的修订内容,包括政府在2012财年财政预算案中所作的宣布,另有一些改变是政府不时检讨消费税机制后所提出。(来自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