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9月25日专电 记者从安徽省政府新闻办了解到,该省将于10月1日完成试点行业营改增新旧税制转换。据测算,实施营改增后,全年部分现代服务业将会减少税负约15.6亿元,现代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将下降40%。
安徽省通报表示,8月1日起开始向社会组织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目前,营改增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试点企业基本信息已全部移交至国税系统,国税系统已对大部分纳入试点的企业进行了重新确认和登记,同时已完成对新的纳税征管信息系统硬件、软件的改造升级等工作,正在组织进行全过程模拟。
安徽省营改增试点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营改增试点的行业范围为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等六个领域。
此外,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还将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其中,租赁有形动产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服务贸易进口在国内环节征收增值税,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制度。对纳入试点的企业,超过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为一般纳税人,低于500万元为小规模纳税人。
营改增是从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是继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又一次重大的税制改革,也是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将解决营业税制下“道道征收,全额征税”的重复征税问题,实现增值税税制下的“环环征收、层层抵扣”。据测算,安徽营改增试点全年影响地方财政收入14亿元左右,占今年地方财政收入预算数1639亿元的0.85%。(来自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