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房地产调控已经搞了几年,效果是明摆着的,各大中城市房价不再疯狂上涨,有些城市甚至有所回落。但是现在不涨,不等于以后永远不涨。如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治标又治本,开征房产税”的呼声,近些日子已经越来越强烈。
房产税到底该不该征?从西方发达国家经验看,应用房产税这一市场手段调节房价,确实有成功先例在。所以我以为,只要政府真下决心,该开征还得开征。问题症结在于,不是可不可以开征,而是如何开征?怎样尽可能减小阻力,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开征之前,起码应该做好以下三方面准备。一是舆论准备。二是法律准备。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政府任何一项大政方针的推出,前提之一,必须符合现行法律。如果不符,要么暂缓推出,要么修改法律。三是政策准备。房产税是针对居民房产而征收的特殊税种,哪些房产可以征,哪些房产不用征?标准定得低了,打击面太大;定得太高,又起不了作用。真值得好好研究,认真总结。(来自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