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调查发现,河北多个县出现了补交税和提前收税等征收“过头税”现象。诸多中小企业主被约谈。企业主李建国也被要求再交税。据他爆料,10月27日,他所在区域乡税务所一名负责人开会称,中日就钓鱼岛会有一战,因此希望企业再交税,支援国家。
如果企业存在欠税未交,在税收收入吃紧的情况下,税务机关要求其补交欠税,这是理所当然的,并非是征收“过头税”,但如果要求企业在时间上提前交税、或在征税幅度上超过了企业当期应纳税额,那就是预征税款、寅吃卯粮,属于征“过头税”了,这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基层税务部门为了向企业多收税,扯上“钓鱼岛争端”,如果这不是句“玩笑话”,那简直就是信口开河“忽悠”纳税人。
税收的增长来源于经济的增长,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税收必然滑坡,某些地方不惜收“过头税”以维持经济不景气下的税收增长,显然是违背经济规律的,必然会导致“越穷越收,越收越穷”的恶性循环。一些小微企业抗风险的能力本来就较低,而税费负担却较重,但其就业吸纳能力较强,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也较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该小心呵护,使其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渡过难关,以利于其生存下去、发展壮大起来,才更有利于地方经济的长足发展。
为此,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决策层相继推出了延长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期限、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推行增值税“扩围”改革试点、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等一些结构性减税政策,并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微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促进小微企业脱危解困并获得长足发展。然而,在有些地方却还在向这些企业征收“过头税”,如此一来,国家出台的减免税费政策岂不是要被所征的“过头税”抵销、甚至于过犹不及?
其实,在经济不景气带来税收滑坡、财政收入减少的情况下,政府通过压缩行政运行成本、特别是三公经费来节省支出,用于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和民生改善的投入,才是最有潜力、最得民心顺民意的举措,又何必要走向企业征收“过头税”这条路呢?毋须讳言,时下一些地方公车消费、公费旅游、公款吃喝玩乐和送礼之风盛行,由此造成的公共财政资金浪费惊人,不仅尚未得到有力有效的遏制,反而在某些地方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只要扼住了三公经费的惊人浪费,不收“过头税”某些地方的财政日子也许还是会“过得去”的。
笔者认为,某些地方与其违反国家政策收“过头税”维持财政增收,还不如下决心大力压缩三公经费,遏制腐败,减少浪费,挤出资金缓解财政压力。因此,征收“过头税”当止,压缩“三公”经费要有实质性的进展。(来自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