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国家统计局获悉,从12月1日起统一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和支出的分类标准、指标名称与口径,从而能够提供城乡可比、地域可比的城乡居民和分省、分市、分县居民的收入、支出和消费数据,为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目标的实现提供扎实的数据依据。
据了解,过去城镇居民调查的是“可支配收入”,而农村居民调查的是“纯收入”,没有形成涵盖全国城乡全体居民的统一的收入数据。比如,按照原来的指标口径,城镇居民买房不计入消费,而农村买房、造房是计入消费的,如果简单比较也会造成偏差。
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统一了调查指标、样本抽取、数据生产、数据发布,实现了城乡住户调查的统一、规范和一体化。
此前,国家统计局按两类数据公布了我国2011年城乡居民收入增长。2011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比上年增加1058元,增长17.9%。剔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11.4%。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23979元,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比上年增加2701元,增长14.1%。剔除价格因素影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4%。(来自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