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25日在北京召开。住建部党组书记、部长姜伟新做工作报告。他尤其强调,明年会继续实行限购措施,要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住房需求,支持合理自住和改善性需求。(12月25日《央广新闻》)
“限购令”的生命周期延长,并非意味着其肌体康健,没有任何病灶。事实上,“限购令”自一出娘胎,争议就从未断过。它不仅有别于一般性市场经济规律,给人一种稀缺的暗示,而且限制了交易量;此外,还存着制度上的“管涌”。譬如,境外婚姻的家庭未在境内民政局登记的,最多可购买3套房。
显然,“限购令”是穷尽一切调控手段下的无奈之举,不得已而为之。可以预见的是,在没有找到合适政策“替身”之前,“限购令”也许会被无限期延长下去。正如住房官员所言:“即便现有调控政策调整,也要先设定好一个后续政策,如果后续政策没有研究好,既有政策就不会退出。”
我觉得,综合国内房地产调控以及房地市场走势,替代“限购令”最好路径是全面推行房产税。房产税的实施,既有利于地方政府摆脱土地财政的高度依赖,形成正常稳定的地方财源,也会使调控长期化和常态化,不像“限购令”那样,只是应急举措。
更为重要的是,用房产税来当“替代品”,是对购房者个人消费权利的尊重。虽然“限购令”能起到一定抑制房价的功效,但是通过资格设限,来控制购房者需求的数量,显得不太人性化。倘若使用房产税这一“利剑”,则是赋予了购房者的个人选择权,购房者完全依据自身的情况,去购置合适类型的房产。
可以肯定的是,“限购令”的“接力棒”交给房产税,已是大势所趋。无论是国家层面,包括财政官员对房产税推行频繁表态,以及上海和重庆两地房地税试点的推行,还是最近住建部正在继续架构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可能已经表明国家正在为全国推行房产税作前期准备工作,只不过,普通老百姓则期盼,这一天能早些到来。(来自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