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绝非一般意义上的税制调整,而是一个促进经济增长和实施结构性减税的重大战略措施。
未来房产税改革全面实施时,必辅之以配套改革,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税制,减轻流转环节税负。
做“减法”普惠民生,是2012年税收政策调整的另一主线。
营改增
在2009年年初的一次税制改革研讨会上,在与会专家学者还在对增值税转型改革全面实施大加赞扬的时候,一位曾在国家税务总局任职的专家透露,税制改革还有一场更大的“攻坚战”——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它牵一发而动全身,其难度之大、影响之广可能超出我们的想象。
2012年,这一重大改革如火如荼地进行。
从2012年1月1日期,我国开始在上海市选择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随后,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等9省市,目前,“营改增”改革阶段目标已顺利完成。在“营改增”扩大试点后,改革涉及的地域范围已经包括华北、华东、华中和华南地区,涉及的经济区域包括环渤海经济区、长三角经济区、珠三角经济区、海峡西岸经济区和长江中游经济区。“试点地区范围进一步扩大,对下一步改革在全国推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司有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我国流转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税并存带来的抵扣链条不完整、重复计税问题,“营改增”就是要消除重复征税这一弊端,通过优化税制结构,为深化产业分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支持。“正在逐步推广中的‘营改增’试点,绝非一般意义上的税制调整或税制改革举措,而是一个促进经济增长和实施结构性减税的重大战略措施。”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这样评价。“在新一轮价、税、财配套改革中,‘营改增’改革将在减轻税负、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提振消费提升经济增长质量方面产生深远影响。”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说。可以说,“营改增”将是我国今年以至未来几年税制改革的重中之重。
房产税
我国在上海市、重庆市进行的房产税改革试点是从2011年1月28日开始的,2012年房产税制度没有变化,政策上可谓平静而稳定,但社会各界,包括普通百姓对房产税的关注度却丝毫未减。房产税试点什么时候扩大,新试点会定在哪里,免征套数或免征面积是多少,房价会因征收房产税而下跌吗等等,这些问题经常被媒体拿来大做文章,“靴子未落地”,人们的心就悬在半空。
其实,普通百姓大可不必为房产税提心吊胆。目前正在酝酿的房产税扩大试点及在全国实施,目的是发挥税收对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引导住房合理消费的作用,并不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因此,房产税改革只涉及部分居民,并不普遍增加居民的税负。从上海市、重庆市试点方案看,征税面较窄,扣除面积较大,税率不高,而且所筹集的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这对低收入居民来讲是完全的“利好”。更重要的一点,也是有关方面反复强调的一点,未来房产税改革全面实施时,必辅之以配套改革,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税制,减轻流转环节税负。
据记者了解,目前及下一阶段在房产税改革上要做的是:全国统一试点方案,扩大试点范围,在统筹考虑对基本需求居住面积减税等因素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对各类房产统一按评估价值征税。
从国际视野看,2012年,越来越多的国家特别是欧洲国家,开始依靠提高房地产税或开征新的房地产税来增加收入。房地产税收成了这些国家削减财政赤字策略的一部分。如英国提出了一系列针对富豪和外国人购买高端房地产避税的防范措施,爱尔兰对本国的每一个家庭都征收了新的房地产税。而亚洲国家则将房地产税作为调控手段,为过热的房地产市场降温。
减税
做减法普惠民生,是2012年税收政策调整的另一主线。若以减税幅度比较,最大的莫过于“营改增”试点改革,随着试点范围的扩大,受益面越来越广。
除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两部门同时以附件的形式印发了享受免税政策蔬菜主要品种目录,该目录共包括根菜类、薯芋类、葱蒜类、白菜类、叶菜类等14个类别219个品种的蔬菜。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享受免税政策蔬菜的范围。根据权威部门的静态测算,该政策实施后,蔬菜流通环节减税规模将达到150亿元左右。
2012年4月,国务院发文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并明确提出小型微型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到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
这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共八个方面,总计29条具体措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其中,通过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型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到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的技术类服务平台纳入现行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逐步解决服务业营业税重复征税问题等方式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财税支持。
网上交流
2012年3月30日上午10时,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副局长解学智、宋兰来到中国政府网访谈室,同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与此同时,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国税局、地税局局长,也在当地政府网或税务机关门户网站同时上线,围绕“税收·发展·民生”这一主题,与广大网民互动交流。
局长们与网友在线交流的内容涉及税收优惠、“营改增”、调节收入差距、打击假发票、调整二手房计税价格等热点问题。
在此举动的感召下,全系统税企网上互动的热潮此起彼伏。浙江省杭州市地税局依托互联网,构建以“网上办事、网上宣传、网络互动”为主要内容的新型服务平台。湖南省临澧县国税局创建QQ聊天群,把每天收到的上百条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再一一解答。同时,充分发挥税务部门社会接触面广、信息灵通的职业特点,积极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信息支持。
税企网上交流的最终目的是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说到底,只有服务到位了,税企关系才会越来越融洽,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才会提高,各项税收改革也才会顺利进行。(来自中国财经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