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6日至18日,博鳌亚洲论坛2013年中小企业发展论坛在海南博鳌举行,“营改增”作为一项重大税制改革措施,对于企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论坛期间引起与会专家高度关注,业界表示“营改增”为企业带来“福利”的同时,地方对营业税高度依赖性也使“营改增”无形中面临一定阻力,论坛达成共识一致呼吁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增加“营改增”试点范围。
“营改增”为中小企业带来“福利”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说,“营改增”最大的特点就是减少重复纳税,促使社会形成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营改增”方案设计是以不增加税负为前提的。
去年国务院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等11省、直辖市。
统计表明,上海“营改增”自初试行以来已初步显示减税成效。截至去年6月中旬,纳入试点范围的企业共减税9.14亿元,89.1%的企业在改革后税负出现不同程度下降,其中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减税幅度更达40%,去年上海市上半年营业税总收入也同比下降12.6%.上海财税部门的数据称,自实施营改增以来,上海大约九成试点纳税人税负降低。
与会嘉宾、陕西依兰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新荣说:“‘营改增’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制造业加工业,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成本。”
德勤中国税务及商务咨询领导合伙人蒋颖表示,营改增“首先是服务业企业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后,可以抵扣购买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的相关进项。其次是制造业企业,货物批发和零售企业能抵扣接受服务的相关进项。再者,从事跨境服务的企业原来通常会产生5%的营业税成本,现在营改增后可能不会发生任何实际的增值税成本。
“营改增”并非“十全十美”
整体来说,“营改增”给中小企业带来“福利”,但这项新政策在现阶段也并不是“十全十美”。
蒋颖说,“营改增”并非适合所有行业,少数行业和企业面临税负可能上升的问题。试点企业税负是否增加,需解决税负测算难题。这中间涉及到标准判断选择问题,试点不增加税负要取信于纳税人,这中间存在着逃税嫌疑。
蒋颖还担忧,营改增的起征点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值得实践检验,作为民营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不一定能够全面覆盖。
“这个比例应该合理扩大,让大多数中小企业至少小型企业可以覆盖在里面,另外还要区分工业企业、商业企业,进一步细化。”蒋颖说,“营改增政策对公司专职会计的专业度要求也会更加严格。公司专职会计与外部接触少,信息较闭塞,如果不能理解并‘吃透’政策,可能会给公司带来无法避免的麻烦甚至经济损失。”
此外业内人士认为,由于试点和非试点地区、试点和非试点行业企业适用税制不同,客观上造成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断裂。假如试点工作没有其他地区适时加入,“营改增”的行业税负减轻效应很难准确、及时、充分显现出来。
目前,“营改增”试点行业覆盖范围为“1+6”,即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以及鉴证咨询等6个领域。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恒指出,增值税是一个很长的链条,进入“营改增”链条上的行业越多,各个行业间的税负就越公平,否则部分行业短期内税负不降反升的局面就很难克服。
专家呼吁政府进一步为中小企业松绑“营改增”喜中有忧,与会专家达成共识,期待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扩大行业覆盖范围,政府进一步为中小企业松绑。
蒋颖认为,未来可以结合增值税制改革,逐步下调增值税税率,从根本上解决税负可能偏高的问题。另外,“营改增”还需要采取规范的做法来解决相关增值税收入的归属问题。结合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按照财权、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科学划分税收,形成相对稳定的中央和地方税收划分体系。
刘新荣表示,另外一个要松绑的是政府要从法制上为中小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松绑,尤其是劳动合同法,不仅要保护劳动者权益,同时也要保护企业权益。
苏明认为,要进一步把营业税、增值税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的税种做一个通盘的考虑,而不是仅仅考虑营改增。把它在整个企业税收减免和相应的税收过程当中做一个通盘考虑,使中小企业获得一个更强有力税负的支撑,使他们在市场经济当中获得一个和自身竞争能力相适应的较为有利的竞争环境,带动整个国民经济活力的提升以及产业结构的改善。
苏明介绍,我国未来对中小企业税率10%这是一个大政策。另外国家将积极扶持担保事业发展,把银行和企业打通。
业内认为,扩大试点地区将有助于逐步改变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之间、不同地区行业发展之间存在的差距造成税负不均的状况,从而减少“营改增”对行业地区间布局的负面影响,也有利于积累更多更丰富的试点经验,以利于“营改增”将来的全面推行。
(来自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