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欧盟委员会日前正式推出了金融交易税,从2014年1月开始,将对德国、法国等11个国家的所有金融工具的买卖进行征税。
欧盟税务委员舍梅塔说,预计此项举措每年能增加300亿至350亿欧元的税收,并遏制金融机构的过度投机行为。
国际问题专家赵庆明此前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欧盟设立金融交易税的目的在于稳定市场,防止过度投机,而这在他们小范围内来说是有用的。
金融交易税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经济学家詹姆斯·托宾在1972年首次提出的,亦称“托宾税”,是指对现货外汇交易课征全球统一的交易税。该税的目的旨在减少金融市场的波动性。
欧洲议会在2012年5月曾通过决议,支持欧盟建立一种共同税收体系,开征金融交易税,并认为欧盟委员会提出的税率切实可行。欧盟内部并未对此问题达成决议。但是在去年12月,欧盟11国设立金融交易税获得欧洲议会同意。
按照该方案,对衍生品征收0.01%,对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货币市场工具,回购协议以及证券借贷交易征收0.1%的税率。0.01%和0.1%是欧盟规定的最低税率,参与的国家可以依照实际情况自行调高。同时,为了防止金融交易转向其它区域,方案还规定交易双方中只要有一方设在征收金融交易税的11个国家里,就必须交税。另外,还设立了“发行原则”,即只要有关金融产品在这11个国家中的任何一个发行,之后在世界各地自由交易,都要交税。
除了德国和法国外,开征金融交易税的11个国家还有意大利、西班牙、奥地利、葡萄牙、比利时、爱沙尼亚、希腊、斯洛伐克以及斯洛文尼亚。而英国并没有加入,此前,英国首相卡梅伦曾经公开表示,只有在全球范围内统一开征金融交易税,英国才能同意征收此税,因为假如仅在欧盟范围内征收,那么将导致更多的国际资本流向没有征税的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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