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结束了关于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国五条”。笔者非常支持与拥护国务院对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但调控必须科学合理。特别是对房产税扩大试点范围一事,我深为不安。有言在心,如梗在喉,不得不一吐为快。
①、过年时,发现有恩爱夫妻竟然假离婚了,很同情之
过年,去友人家拜年,一对非常恩爱的中年夫妻,男40多,女30多。男的在上海任公务员,高大英俊、能干;女的是老师,温文尔雅、美丽得体。
其小孩读初中,很聪明。他们谈到对股市与房市的看法,担心房价要涨,小孩将来毕业后买不起房,只好在不久前假离婚,去买了一套新房。看得出,他们夫唱妇随,非常恩爱。他说:“谢老师,早被你预见到了。只好假离婚,躲税,买新房,真没办法。”不过,从孩子到领导到单位,到左邻右舍,都无人知道他们假离婚。“离婚证”大概只收几十元钱,又属个人隐私,无人会讲、会传的,我也会绝对保密。
我惊讶地愣愣地离开了他们家,心里非常难过,可谓是百感交集,十分同情之。这么一对男才女貌、知书达理、恩爱的公务员、教师夫妻,为了买套新房避房产税,也假离婚了。其他普通老百姓呢?
②、“上交所”里也有假离婚的
想到前年,上海证交所几个研究员来请我吃饭。席间谈及,为了争取买房得个便宜的银行贷款利息,也假离婚了。(当时还没出房产税)
起先,他们仅仅是为了争取买新房贷款利息低一些,节省些钱。结果在假离婚时把原有的两套房都分给女方,男方“净身出户”。谁知女方弄假成真,真的要和男的离婚,不复婚了。男方在财产上吃了大亏,又告到法院,正等候处理。那天那个男方也来吃饭,低着头,非常沮丧与难过,愤愤之心,溢于言表。
③、只要房价上涨,房产税普及,就会有百万对夫妻假离婚
我可以肯定,只要70个大中城市,或“北上广”等一线城市的房价仍上涨,普遍实施房产税,就会有百万对夫妻假离婚。假定每年交1.5~2万元税,70年就是105万~140万,等于70年后多付了一套房款。谁愿意呢?特别是工薪阶层。小孩要成长,要成家,男青年无房就等于无法谈恋爱,无法娶妻生子啊!哪个父母会不担心呢?由于假离婚都不会讲的。一是真不愿意离婚;二是感情很好,会继续非法同居;三是要面子;四是怕影响单位形象;五是怕小孩成长有心理阴影。因此,假离婚都是很保密的。但在全国,尤其是京、沪、广必定人数多多。长此以往,几十万、几百万例都会发生。
④、假离婚的逻辑程序
我了解过一些情况。假离婚一般都是:第一,高高兴兴,男女拉着手去离婚的。第二,事先写好协议书:“离婚不离家,不准不回家。”第三,长期非法同居,不准有外遇。第四,所有房子归一方(一般是女方),男方净身出户。第五,买了新房,避完税后,3~6个月后复婚。(离婚夫妻又复婚,带了两三套房来的,是不会、也不该征税。)你说我是假离婚,污蔑。当时感情破裂,动刀子了,现在夫妻又破镜重圆了,你说得清吗?
⑤、和雨果笔下的“门窗税”一样,房产税是典型恶税
法国大文学家雨果曾痛斥当时巴黎为了限制买房而征门窗税,称其是恶税。人们为了避税,不得不少开门窗,有的甚至两家人开一个窗。他辛辣地嘲讽“税政官”是对阳光和空气征税。这个税后来只好无疾而终。
⑥、我国也有恶税——宴席税,房产税
恶税就是设置税种不合理,不得当,不但不刺激经济向上,反而导致人民生活混乱,破坏和谐社会,压抑了经济,起到相反作用。
前些年李鹏任总理时,设立过300元以上要交“宴席税”。人们就开299元的发票,且分几天开,来躲税。现在看来,是何等令人可笑啊!西红柿从0.4元涨到5~6元,大葱从0.3元涨到3~4元了,300元的宴席费打得住吗?
结果无地方认真征。不久后,李鹏只好宣布:此项税是否征、怎么征,由各地人民政府自行决定。也是不了了之了。
这次将导致很多家庭假离婚的房产税,肯定是恶税。夫妻夫妻,天地之和,夫为天,妻为地,百年好合,千年修来。怎么可以为了买新房去离婚呢?古代是非常怕休妻的。
想不到,到了21世纪的文明昌盛,中国到了五千年来最好的盛世,因为房产税而出现大量假离婚,这不是恶税,是什么?把整个中国文明社会都搞乱了,伦理都没有了,是良税吗?
⑦、房产税推广全国,假离婚一定成风,和谐文明被破坏,贾康等将成为历史罪人
关于征物业税、房产税问题,我受凤凰卫视之邀请曾在“一虎一席谈”与财政部研究所长贾康等人激辩。
他们代表财政部观点。一伙三人中有人说:“我们想到了假离婚,但是坚信整个国民的素质总体是高的,绝大多数人不会为了避点税,就假离婚。”我非常嘲笑他们的书呆子气。民间传“共产党像太阳,照到哪里哪就亮。但有的政策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你政策多变,还不允许我老百姓对策多变吗?我敢肯定这项令人厌恶的房产税,一定会失败,也没有地方政府会喜欢。因为征税会造成土地拍卖价下跌。恐怕只有重庆“红歌时代”的薄熙来会为出风头而欢迎它吧。上海市是相当谨慎的。我从市领导去北京中领悟出来。而贾康是此恶税的始作俑者,无疑将成为导致很多家庭假离婚的历史罪人。历史一定会证明!
⑧、房产税根本无法调控房地产市场!
中国大城市房价上涨是“九大因素”造成的。现在这些因素均在,一个也没有消除,房产税恰好抽刀断水,扬汤止沸,完全调歪了方向。
九大因素中最重要的一个是:中国货币供应量近年来急剧增长。在2000年,中国整个社会的货币与准货币(即M2)为11.8万亿元。从1949年到2000年,共51年,是11.8万亿。从那时到现在是12年,成了100万亿元(前一段看到的数据是99.7万亿元,现在又过了一个月多了。)这12年来,M2是当时的8.4倍。复旦大学附近的房价从4000元/m2涨到3.5~5万元/m2,基本是8~11倍。货币投放那么多。房产,特别是机会最多,管理最好,有500个医院,500所中学,40多所大学,14条地铁、轻轨,四座黄浦江大桥,几十个双层隧道,文明治安特好,工资福利又高的上海市的房价,能靠房产税限住制吗?
这就好比拼命给澡盆里放水,又压个脸盆不让涨,可能吗?当大量货币汹涌而来时,不会什么都一齐涨的。只有大城市的房地产,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人之向往,拥有为快的地段房价会上涨。贾康等人懂吗?还财政研究所长呢,宏观经济学知识等于零。这个房产税应该向周小川征啊!他是央行行长啊!
什么“投资性”、“投机性”买房,也是胡扯。货币投放涨了七、八倍,房价同步涨了七、八倍。十年前买房费只是部分躲过了这场以房地产为主的隐形通胀,怎么是投资性、投机性通胀呢?是“防通胀性买房”啊!
为了躲避通胀,世界上很多大经济学家自力理财很好。凯恩斯就是理财大师;也有的大经济学家到晚年有多套房子,美女成群。(原文如此)
你贾康等在5~10年前不多买一套北京的房子,避避通胀,只能说你是个假财政官员,假经济学家。不是不懂宏观经济学,就是占着国家重要权力位置乱出主意的傻官。最后,中国现行的“房产税”是一种新税种,即物业税、房产税不是原有的、从未经过全国人大会批准,它是合法的吗?
(来自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