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重要内容。为及时了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执行情况,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决策参谋作用,近日,财政部组织北京、天津、广东等12个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执行情况专项调查。调查对象是试点地区财政、国税、地税、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以及试点企业。调查重点是试点政策运行情况,试点对地方经济、财政、企业产生的影响,试点的政策效应等。调查采取动态跟踪的方式进行,自2013年4月初开始,12月底结束。对试点方案确定的“1+6”行业,每个行业均要选取不少于10户典型企业确定为跟踪企业。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全省(市)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纳入试点范围行业类型、数量、管理方式以及主要经济指标,纳入试点范围企业数量、性质、生产经营状况及纳税总体情况(含税负增减变化),试点政策对当地经济、财政、企业等产生的影响等。二是动态跟踪企业相关情况。包括改革对跟踪企业所带来的影响,税负变化情况(同比和环比)、出口服务免税和零税率免抵退情况,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情况,试点政策在不同地区执行中是否存在差异、具体差异情况及其原因等。三是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包括税务机关征收管理情况、税款入库情况,地方出台的相关财政扶持、补贴、奖励政策执行情况及效果,各项试点财税政策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等。
财政部要求相关专员办加强与地方财政、国税、地税、人民银行国库及跟踪企业的沟通协调,结合当前经济财政形势和本地实际,深入实地调查了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执行情况,动态跟踪政策执行效果。突出反映试点政策执行中存在的典型问题和重要情况,深入分析问题成因,为下一步试点政策的全面推开和补充完善提供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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