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全国税收收入完成2.7万亿元,同比增长6.0%,低于同期GDP7.7%的增速,也比税收年度增收目标8%低。不过,有多年基层征收经验的税务系统官员对记者表示,地方到年末时,超额完成年度征收目标,应问题不大。(5月12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基层税务部门所谓超额完成全年征收目标问题不大,主要是说税务部门的“弹性征管空间”较大,在税收好年景里,企业可以少预缴一些;在不太好的年景里,企业多预缴一些。
从表面上来说,由于企业缴纳的税额一定,所以税款提前交还是滞后交,对企业影响不大,因此这种变通的做法也没有什么质疑的地方。其实,如果这么想,那是大错特错。
首先,企业流动性资金是非常紧张的,税款提前交纳则对企业来说就挤占了企业的流动性资金,如果这个企业流动性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那么就会多付利息,企业经营成本增加。同时,税款预交的前提是来年的会计年度里也能实现相应的税款让税务部门抵消,如果来年的会计年度里,企业没有实现预交的那么多税款,那么预交就是向企业摊派税款,让企业多负担税款,对于企业经营成本增加是非常明显的。
其次,每一个税种都有规定的纳税义务时间,这个纳税义务时间与企业的经营活动紧密相关。比如增值税就是经营活动完成的次月15日内缴纳,企业所得税是年度后的5个月内缴纳。现在税务部门让企业提前交纳税款,就是没有遵守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存在程序违法等情况。税务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不能带头遵守税法规定,履行征税程序,那么怎么要求企业依法纳税,让企业遵守税法规定呢?
再次,税务部门预收税款的实际上是竭泽而渔。我们知道,税收收入越是下降的时候,说明企业的经营状况非常糟糕,企业是纳税的主体,如果企业经营状况越来越糟糕,也就越没用税收课征。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当税收收入处在下降的局势时,税务部门就必须注重涵养税源,该给企业减免的税收一定要减免,要把企业的税收负担降下来,让企业轻装上阵经营共度危机,为后来税收的大幅度增长奠定基础。现在,税务部门如果没有这种长远看法和涵养税源的意识,在税收收入下降的情况下,给企业增加压力,让企业多交税款,无疑就是竭泽而渔、“杀鸡取卵”式的税收征管方式,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税收可持续增长是极为不利的举措。
最后,税务部门预征税款也扰乱市场秩序,给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决策带来不利影响。如果税务部门为了完成年度一定的任务指标,让企业预缴税款,而且这种预缴税款是很隐蔽的情况下发生的,宏观调控部门没有注意到这一情况,那么在一年一度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定调决策的时候,就会误认为是企业经营情况好转,相应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制定就会按照企业经营情况好转作出,但实际情况是企业经营情况更糟,因此作出了与企业经营需求相反的货币政策,宏观调控政策无法按照市场经济的需求发挥。另外,税务部门通过企业预交的形式完成年度收入任务,那么政府在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算的时候,会根据预交带来的财政收入基数作出来年预算安排,但是来年由于预交,在经济没有大的好转的情况下,税务部门不可能年年靠预交完成政府预算的财政收入税额,那么这样势必就会形成财政收入更大的压力,一旦无法按照预交循环模式完成税收收入任务,就导致政府收支失衡,这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是极不利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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