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上半年经济运行数据显示,二季度我国GDP增速已回落至7.5%,国民经济运行呈现下行态势。在此背景下,财税部门有着不小的压力,完成今年税收收入,任务艰巨,查缺补漏、从严税收征管、以查促收成为增加税收收入较为可行的方式。国税总局副局长宋兰在江浙一带调研时表示,坚决不收过头税,同时要以信息管税为重点,通过抓信息的不对称堵漏增收。(7月17日《每日经济新闻》)
在处于经济下行态势的当下,各地财政收入增长乏力,缺钱成为今年大多数地方政府的共同感受。在地方财政困难的大形势下,一些地方为了缓解财政压力,为了延续过去的花钱生活,不是仅仅依赖卖地,就是无视法律,无视当地经济和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向企业征收“过头税”,走上寅吃卯粮之路,这样的事情已经在一些地方发生多起,也引起了很多企业的担忧和不满。现在,公开表示“坚决不收过头税”,无疑是给广大企业吃下了一颗定心丸,是在向企业作保证。但是,“坚决不收过头税”的保证究竟能否真正实现,能否真的保证企业避免“过头税”之扰,恐怕还要打个问号,大多数中小企业心里也没有底。
众所周知,我国目前实行的国地税分税制,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是地税,而非国税,地方更在乎的也是地税规模。很多地方和税务部门征收“过头税”,主要也是地税这一块在征收“过头税”,而不是国税。从管辖制度上说,省垂直管理的地税部门的人权、事权和财权全部牢牢掌握在地方手中,国税总局对地税更多的是业务指导,而不是直接管辖。这样的管辖体制就决定了地方要想征收“过头税”,那么地税部门只会听命于地方,按照地方的要求和吩咐征收“过头税”。更何况很多税收项目的直接征收单位是财政部门和地方,而不是税务部门。
再者,企业在政府面前属于弱势,地方要求征收“过头税”,企业明知违规收税,也不会反抗。因为企业今后还要在当地生存、发展,反抗、拒绝缴纳“过头税”,就意味着企业与地方关系破裂。另一方面,地方和税务部门长期以来征税模式就是经济形势较好年份,对于企业征税比较宽,企业偷税漏税行为,地方能闭一只眼就闭一只眼,不会太为难企业。更何况在税制不健全的当下,不存在偷税漏税的企业很少,这就导致企业在地方和税务部门面前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和权利。
要彻底斩断地方征收“过头税”行为,关键要依靠制度保障。一方面,对于征收“过头税”行为,必须依法严惩,提高地方征收“过头税”的违规成本。另一方面,废除税收指标任务制度,减轻地方和税务部门的征税任务。很多地方政府和税务部门不惜采取违法违规手段征收“过头税”,一个很直接原因就是税收指标任务制度惹的祸。因为在每年的年初,上级政府和税务部门不顾经济形势实际状况,都会层层分解了税收任务和增长指标,并进行年终考核。只要分配的税收任务没完成,下达的税收增长指标没达到,轻则仕途升迁无望,重则乌纱帽不保。这就逼得某些地方只得靠征收“过头税”的办法完成税收任务。(来自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