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称,国家税务总局目前正在研究改革消费税,或将对消费税征收范围、税率、征收环节、扣除政策、纳税评估等进行调整。更有多名专家建议,目前税制改革的任务之一就是进一步完善消费税制度,包括将特别消费税和车辆购置税改为在消费环节征收,同时划归地方。这对地方政府来说显然是个好消息。
今年地方财政收入受到双重夹击。一方面,经济增速下滑,企业效益下降,带动税收减少。上半年全国地方财政收入同比增速只有13.5%,中央财政收入同比增速更是低至1.5%,以往动辄20%-30%的高增长一去不复返。另一方面,根据学界测算,全面“营改增”后将给地方带来1.2万亿元的资金缺口,如何填补这个空缺,也是地方心急火燎的事情。
如果消费税能够划归地方,无疑将大大改善地方政府财政状况。但在中央财政也比较困难的情况下,这块肥肉能否大方地让给地方,还不得而知。
消费税改革不仅牵扯到中央和地方利益格局调整,而且带有较强烈的经济政策导向。
将消费税从生产环节改到零售环节征收,有利于使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由投资拉动向消费拉动转变。如果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则企业“产”得越多,地方税收越多;如果在消费环节征收,则企业“卖”得越多,地方税收越多。
既然消费税收入不依赖于企业产品产量,而依赖于销量,地方政府会更关注消费市场是否活跃,盲目上产能意义就不大了。
消费税税目和税率调整,也对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
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时设置的,是对货物征收增值税以后选择性征收消费税,目前共设有14个税目。以目前形势衡量,这些税目中有的不该收却收了,有的该收却没收。
比如“化妆品”税目下的香水、口红等化妆品,就需征收30%的消费税,但其中许多产品已经成为大众消费品,税率高于高尔夫球具乃至游艇,显然不合时宜。
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将部分容易污染环境、大量消耗资源的产品纳入征收范围,增加消费税应税品目,可以充分发挥促进节能减排和引导理性消费的作用。在《环境税》迟迟不能出台的情况下,加大对重污染和能源资源消耗大的产品的税收力度,可以抑制此类产品的产销。
需要说明的是,消费税由生产环节改消费环节征收,对消费者没什么实质性影响——只是换了征收环节而已,税负总额不会有大的影响。但税目和税率调整有一定影响。譬如降低节能降耗和环保产品税率,消费者可以得到一定价格实惠;而增加私人游艇、私人飞机等产品税收,则对富裕阶层有影响。这正体现了税收的另一大功能——调节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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